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7-12 点击数:

各学院(部、系):

教育部将于今年9月份开始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其奖种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院(部、系)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老师申报,申报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须于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2.推荐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12年10月31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自然科学奖所列完成人和单位必须是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

3.推荐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技术发明奖项目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必须每人都有对应的发明点内容,不可两人共用一个相同的发明内容。

4.推荐科技进步奖的项目,需具有自主创新的成果,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推荐科技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5.推荐专利奖的项目,应为已获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所有推荐的项目,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只能是其后的新进展、新成果,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7.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荐系统中的要求逐一填写。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进行,系统于7月3日至9月2日间开通,并可浏览《推荐工作手册》和《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等文件。

2.我校推荐的项目由学校分配推荐号和校验码;专家推荐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请直接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联系获得。

3.申报人须按照《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

4.时间安排

①7月15日前:各单位组织教师拟定申报项目并报科技处综合科;

②7月15日—7月19日:申报项目办理成果登记;

③7月20日—8月20日:申报的老师填写申报推荐书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鉴定证书、查新报告、论文收录和应用报告、生产证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合同、使用证明);

④8月21—8月27日:按推荐工作手册要求装订,并将书面推荐书2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推荐项目汇总表及电子版推荐书交送科技处综合科。

三、注意事项

1.电子申报系统是评审专家能见的唯一材料,需按照《推荐工作手册》中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技术创新内容。

2.电子材料与书面材料严格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教育部对于超页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富斌

电话:88382399

Email: kjcsfb@xsyu.edu.cn

五、附件

1.教育部关于推荐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3.推荐项目汇总表

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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