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1-16 点击数:

为了做好2013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根据省科技厅有关文件通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拟申报项目必须是已获厅局级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且须进行省级科技成果登记。

2. 两个以上单位完成的产学研用项目,必须提供技术合同文本及认定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3.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分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社会公益和基础研究5类,具体内容请参考《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中的填写说明》。

4. 申报项目要求

① 省科学技术奖贯彻落实我省实施以应用为导向和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战略,主要奖励已经转化推广应用,对带动我省产业发展、推动企业科技进步由显著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

择优推荐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社会公益活动中作出重要技术创新并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以及在基础研究中取得重大科学发现的项目。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将进一步加强对产学研用合作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的奖励支持力度,对技术合作合同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优先奖励。

② 推荐项目必须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即2012年3月31日前已实施应用)。技术发明类、技术开发类、技术推广类、社会公益类项目,其整体技术应当推广一年以上,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推荐书中应提供相应的应用证明);基础研究类项目,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出版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正面引用或应用。承担国家、省基础研究各类计划和基金资助的项目,必须提交结题报告或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的批复。

③ 推荐书中“经济效益”栏目填写的数据,应在附件中提供支持所填经济效益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直接经济效益”由项目完成单位出具应用证明,加盖财务专用章。“间接经济效益”由项目完成单位之外的推广应用单位出具应用证明。

④ 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必须使用“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填写推荐书,并按推荐系统的使用说明填写,生成上报文件和打印材料。“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请从科技厅网页下载(http://www.sninfo.gov.cn)。

⑤ 申报项目须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初稿报送科技处综合科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后再正式装订。

5.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① 推荐系统导出的上报数据;

② 书面推荐书1式12份,其中,3份推荐书后附全套附件材料(至少1份附件材料为原件),其余9份推荐书只提供附件目录。要求普通A4纸打印,胶状成册,不另加封面。

③ 《201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展板制作登记表》(附件2)

6. 工作时间安排:

① 3月5日前,项目组完成初稿与支撑材料;

② 3月6日—3月15日,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③ 3月16日—3月22日,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校内公示;

④ 3月25日—3月26日,定稿并上报。

联 系 人:史富斌

联系电话:88382399

科技处

2013年1月16日

附件:

1、关于2012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成发〔2012〕220号);

2、201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展板制作登记表;

3、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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