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已开始申报,请符合条件的有关留学回国人员及时向科技处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国家留学方针,充分发挥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支持他们回国后的教学、科研工作,教育部设立了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该启动基金申报采用常年受理、集中评审的方式。
二、申请条件
1.提交申请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2.在国内获博士学位后,出国留学;在国外攻读博士并获博士学位;
3.在国外留学一年(360天)以上;
4.回国后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5.在回国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6.以前未获本基金资助。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科技处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博士学位证书、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由科技处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后,科技处将用户名及密码提供给申请人;
2.申请人凭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网站(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82/)查询有关管理办法,并通过申请系统在线填写申请材料;
3.所有材料经科技处审查通过后,将统一报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本次申请截止时间:2012年4月26日
联系人:丁昌峰
咨询电话:88382398
科技处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