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的通知要求,决定对“十一五”期间我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及绩效进行总结和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十一五”到期项目的验收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一个项目负责人;逾期不能完成验收的项目,请学院于6月15日前提交延期申请报告(见附件1),以便学校向科技厅报送。
二、总结和调查工作的范围为:“十一五”我省科技计划所有批复立项项目(含已通过验收项目及在研项目)。提交材料由两部分组成:
1.项目总结(限500字以内)。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课题基本情况、项目实施进展及主要成效、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组织管理经验及对“十二五”科技计划管理建议等方面。
2.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调查表。请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报纸质材料(见附件2),并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绩效管理系统”(http://124.114.152.121:81/)填报(需项目负责人自行注册后方可登录使用)。
3.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6月25日前,统一将项目总结和绩效调查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科技处科研科。
三、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部署,确保完成项目总结和调查任务。省科技厅对不认真进行总结工作和实施绩效差的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停止或暂缓在“十二五”期间参与我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因此,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四、请项目负责人在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查询有关信息。
联系人:张友鹏 丁昌峰
联系电话:88382398
附件:
1.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延期申请报告
2.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调查表
科技处
201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