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陕西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结题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5-04-29 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结题工作已开始,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按照未结题项目清单通知到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结题材料并在教育厅科研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中完成项目结题的填报工作。

一、 结题方式

一般专项项目采取网上申请方式,集中办理结题。一般专项分自然专项和人文社科专项两类。

二、结题流程

待结题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按结题提纲,编制结题申请书有关内容、上传结题支撑附件,保存并提交。当项目的系统“审核状态”为“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省教育厅,系统“审核状态”为“教育厅审核通过”视为达到结题要求,颁发《陕西省教育厅专项项目结题证书》。

三、填报注意事项

1.在系统-结题文档页面分别上传以下结题文档:

1)项目研究报告(一般不少于1万字);

2)扫描上传盖章的责任书正反两面;

3)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等相关材料;

4)著作或专利授权证书等支撑证明材料。

2.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1)所有论文、专著必须标注项目编号,否则不得上传;

2“研究成果”一栏所填数据必须与结题文档中上传材料数目一致;

3)“研究工作总结”一栏中,各个栏目尽量按照上限字数填写,不可过少;

4)“项目完成论著咨询报告”一栏中,论文/著作信息应当与结题文档和研究成果中的信息和数量一致;

5)所有证明材料、责任书、研究报告均上传到“结题文档”中。成果文件名请命名为“成果名称”,文件描述为“核心论文/普通论文/著作/专利等”,一篇文章的正文、检索、封面、目录请放在一个文件内,一份责任书正反面请放在一个文件内。所有文档请正确命名,并确保扫描件清晰无误。

4.系统提交与反馈修改时间

202556日—510

针对无故不结题的项目,将在系统中予以终止,学校追回被终止项目的剩余经费。对于项目终止的负责人,学校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平台、团队及奖励。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自然科学联系人:陈老师 吴育平

人文社科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8382398 88382127

科研处

202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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