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高质量党建研究促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中共陕西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合作设立2026年度“陕西省机关党建课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陕西省机关党建课题中的“机关”是指省、市、县直机关各部门,不包括高等院校。课题分为理论课题和实务课题,务实课题须由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担任课题组负责人,我校仅可申报理论课题。
理论课题拟设立2个项目,每个项目确定2-3个课题组,须由社科领域工作者担任课题组负责人,鼓励联合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共同开展研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
2.新阶段机关党建特点规律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申报时需在申报书、论证活页封面左上角选题处填写所选题目编号如:(一)1。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类型为合作项目(申报书封面填写),由省社科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实施。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须通过所在学院或部门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2.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职务或博士学位。
3.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的方式。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包括
纸质版材料:
1.《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
2.《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五份)
3.加盖学院(系)公章的《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电子版材料:
1.《申报书》(WORD文件格式)
2.《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
3.《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
请在规定时间内一并报送至科研处。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结项评定为优秀课题的,每项再追加经费1万元。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按照《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http://www.sxsskw.org.cn/c/2024-10-18/963701.shtml),结项成果被评为优秀结项等次的追加资助经费。
(三)省社科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6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省委直属机关工委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四)项目申报时间截止为2026年5月6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以学院(系)为单位报送至科研处(鄠邑校区开物楼119办公室),文件请注明:学院(系)+2026年机关党建+申报。
联系人:张莹
联系电话:029-88382127
校社科联 科研处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