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陕西省社科基金“陕西党史和文献研究”专门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8-12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更好发挥党史课题引领及党史研究服务现实的功能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决定开展2026年陕西省社科基金“陕西党史和文献研究”专门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究选题

1.习近平文化思想引领革命旧址群保护利用

2.延安时期精兵简政与边区政府组织效能提升

3.延安精神与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

4.数智技术赋能陕西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与活化传承

5.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的群众工作及其历史经验

6.清涧起义与陕北革命根据地的创建

7.党中央转战陕北中“流动指挥部”运行机制研究

8.陕西航空军工红色基因的历史生成与时代传承

9.陕西三线建设工业遗产的活化利用

10.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的创新实践与长效机制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含)或二级调研员(含)以上职务

2.凡被撤项或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三年内,其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研究题目均为指定题目,项目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课题研究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理论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鼓励学者之间、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

2.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不超过5人,主要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四、项目立项、经费资助及结项

1.省社科工作办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陕西宣传网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正式立项。

2.每项立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

3.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3万字,须在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同时还需提交3000字左右的成果简介。项目阶段性成果形式为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立项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且须标注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4.省社科办对项目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并将在研究成果中择优编发《陕西宣传工作》。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材料从陕西宣传网(httpswww.sxxc.gov.cn)或附件下载。

2.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如实填写《“陕西党史和文献研究”专门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申报人所在学院(系)填写《汇总表》,填表中各字符间不得使用空格。《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和《汇总表》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4.申报时需提交《申请书》纸质文本1份、《课题论证活页》纸质文本5份、学院(系)申报《汇总表》1份。以上资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5.集中受理申报的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受理地点在科研处(鄠邑校区开物楼119办公室)。个人申报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82127

电子邮箱:332965228@qq.com


科研处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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