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系)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近期上报计划项目合同书(责任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见附件1),要求正反两面打印;
2.产业化培育项目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产业化培育项目合同书》(见附件2);
3.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填写《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见附件3);
4.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计划项目填写《陕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合同书》(见附件4);
二、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首先到所在院(部、系)查询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编号、名称、预期研究成果、起止时间和合同经费等,然后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合同书或责任书,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的基本内容。
2.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省教育厅批准下达的经费数进行预算,管理费按照资助经费的5%计算,产业化培育项目,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科研计划项目的验收费按照资助经费的10%计算。
3.请项目负责人将项目合同书(责任书)一式4份及《项目登记表》一份(见附件5)于2012年12月30日报送科技处科研科,同时将合同书(责任书)电子版发送至kjczyp@xsyu.edu.cn。
咨询电话:88382398
联系人:张友鹏
科技处
2012年12月20日
附件:
1.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
2.陕西省教育厅产业化培育项目合同书
3.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
4.陕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合同书
5.西安石油大学科技项目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