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2015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须为2015年度内结题并应用的能源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一)能源软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方法;
(二)能源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以及能源立法、体制改革;
(三)能源行业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
(四)能源国际合作、对外开放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等;
(五)能源预测预警系统、信息系统建设等;
(六)能源行业其他重大问题研究。
二、申报成果形式
(一)重大课题研究(咨询)报告;
(二)调查研究报告;
(三)其他。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2015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10份及电子版(申报书见附件);
(二)成果正文、附件材料10份及电子版;
(三)成果摘要(3000字以内)10份及电子版;
(四)成果应用情况及证明。
请将以上四项材料的文字版内容装订成10套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其中一套资料申报书须加盖红章,其余9套可以是复印件)于2016年7月1日之前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实行单位限项推荐申报制度,我校限申报1项成果,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公开评审,择优推荐。
四、评选和奖励
国家能源局将通过随机抽取产生专家的方式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依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打分,得出一、二、三等奖获奖建议名单。国家能源局对获奖建议名单进行审定并公示后,向获奖单位和个人授予获奖文件、奖牌和证书。
五、几点说明
(一)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对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争议的,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不得申报、推荐。
(二)申报成果如有密级,推荐单位必须按保密要求对成果作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三)请申报单位认真审核成果缩写版,评奖工作结束后将编制《获奖成果摘要汇编》,供有关方面参考。成果摘要的水平和准确性由申报单位负责。
(四)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规定,一项成果只能有一个申报单位,申报成果的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获奖个人不超过10人。此外,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申报单位,且为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
(五)评审出的获奖成果在公示期内,只受理异议,不受理申报单位对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的调整诉求。
(六)国家能源局委托中国能源研究会承担2015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的成果征集、会议组织等具体工作。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 系 人:袁 坤
联系电话:88382399
附件:
2015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doc
科技处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