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0-25 点击数:

各学院(部、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技办〔2013〕23号文件精神,201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学院(部、系)认真组织总结所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积极推荐优秀成果申报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的范围和要求

推荐范围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软科学类申报。

1. 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重点推荐具有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科学理论成果。其相关论文、论著发表或出版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日,并且提供研究成果被相关评价、引用、转载或采用等证明。每项推荐成果的代表作不超过15篇。

2. 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重点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技术进步及企业产品开发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推荐成果实际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并提供技术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以及评价证明、成果应用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3. 软科学类:重点推荐对推动科技发展、教育改革、科技促进经济增长与对社会进步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被相关部门、企业所采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推荐成果必须实际采纳应用一年以上,并提供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二、申报材料

凡推荐的成果必须填写《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要求:

1、各成果类型

A.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1)主要论文、著作(限15篇,仅附首页);(2)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证明;(3)科学评价证明。

B.技术开发、发明、推广:(1)技术评价证明;(2)应用证明;(3)相关技术资料。

C.软科学:(1)技术评价证明;(2)应用证明;(3)相关技术资料。

注:科学评价证明包括:他人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对本成果重要科学发现点(观点、结论)的学术性评价意见,或者验收、评审、鉴定等第三方评价结论。

技术评价证明包括:评审、检测、验收、鉴定、专利证书等。

相关技术资料包括:研究报告、技术总结报告、调查、咨询报告、查新报告、发表著作、论文等。

2、涉及各级政府资助完成的项目,需提交计划项目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

3、附件最多不得超过60页。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每项成果的推荐书1式5份(附件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可退回);附件材料与推荐书竖装成册,裁剪整齐(A4纸幅面),装订后的推荐书无需另加封面或塑料皮。

2、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1) 11月12日前,项目组完成初稿与支撑材料并上报科技处综合科;

(2) 11月18日,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并定稿;

(3) 11月19日,上报教育厅。

3、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综合科联系。

联 系 人:史富斌

联系电话:88382399

附件:

1、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3]23号)

2、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2014年)

科技处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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