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石油和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5-13 点击数:

各学院(部、系):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现已开始进行“全国石油和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申报工作,请各学院(部、系)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石油化工、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研制、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科学技术管理和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做出显著成绩的科技工作者,不受单位性质限制,均可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参评的科技工作者必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二)具有较强的“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在业务上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有新发现,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2.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或2个以上三等奖)或与之相当的其他奖项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及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通过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为企业或地方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5.在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工作中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在科技人才培养和科学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效。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全国石油和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1)和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主要有: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有相关单位财务公章的经济效益证明、专利首页、重要论文、著作的封面及版权页等并附上《目录》。 2.请申请人将推荐表、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于2013年6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交送科技处综合科,电子版发至邮箱kjcsfb@xsyu.edu.cn。 3.未尽之处请与科技处综合科联系。 联系电话:88382399,联系人:史富斌

四、附件: 1.全国石油和化工优秀科技工作推荐表; 2.全国石油和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

科技处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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