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下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1、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学术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2、未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推广并取得实际成效的调研报告;
3、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
4、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4、论文集、教材、文艺作品、新闻作品、年鉴、大事记;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须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①提供《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3份;
②申报论文或调研报告类成果需提供论文或报告的原件1份,复印件3份,发表的外文论文需附中文翻译;
③申报著作类成果需提供原著3本,出版的外文专著需附中文摘要,学术译著(文)需附原著(文)。
5、请申报的教师于2013年6月14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交送科技处综合科,相关文件及表格请从科技处网页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