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1-09 点击数:

各学院(部、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技〔2013〕3号文件精神,201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学院(部、系)认真组织总结所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积极推荐优秀成果申报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根据《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陕教技〔2011〕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的范围和要求

申报范围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软科学类申报。

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主要包括学术论文、专著等。重点推荐具有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科学理论成果。

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成果: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设计、生物新品种和新系统等已应用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科技成果。重点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技术进步及企业产品开发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

软科学类成果:主要包括为促进科技、教育、经济、社会进步而进行的有关战略、方针政策、规划、评价、调查等方面研究的成果。重点推荐对推动科技发展、教育改革、科技促进经济增长与对社会进步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被相关部门、企业所采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材料

凡推荐请奖的成果必须填写《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附件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1)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为正式出版的著作、发表论文(限15篇)、相关论著被评价、引用、转载或采用证明等。论著发表或出版日期截至2012年3月1日前。

(2)技术开发、发明、推广类成果为技术研究总结报告、技术评价材料(科技成果鉴定验收证书、专利证书)、应用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效益证明(加盖公章、财务专用章)。其成果实际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以应用证明为准)。

(3)软科学成果为调查、咨询报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应用证明等。其成果实际采纳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以应用证明为准)。

(4)以上各类推荐成果,凡涉及各级政府资助完成的项目,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完成结题、验收的证明。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报奖项目须提交正式推荐书1式5份,附件材料与推荐书竖装成册,裁剪整齐(A4纸幅面),装订后的推荐书不另加封面或塑料皮。

2、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①1月18日前,各院(部、系)将申报项目和负责人汇总后报科技处综合科;

②1月31日前,项目组完成初稿与支撑材料;

③2月20日,形式审查;

⑤2月26日,定稿并上报。

四、其他说明

以上未尽事宜,请随时与科技处综合科联系。

联系人:史富斌

电 话:88382399

附件:

1、《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技〔2013〕3号)

2、《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

科技处

2013年1月9日

版权所有:西安石油大学科研处(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中心)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地址:陕西省西安电子二路东段18号西安石油大学科技处    邮编:710065    电话:029-88382399    E-mail:kjc@xsy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