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2-23 点击数:

各学院(部、系):

2011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材料需明确项目所申报的专业组。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按专业划分为煤炭与煤层气、电力、石油天然气、核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装备等六个专业组:

煤炭与煤层气专业组包括煤炭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和加工利用技术与工程;

电力专业组包括火力发电技术与工程,核能发电技术与工程(常规岛及BOP),电网技术与工程;

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专业组包括水力发电技术与工程,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废物利用发电、生物质能利用等技术与工程;

石油天然气专业组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加工利用和储运输送技术与工程,煤化工技术与工程;

核能专业组包括核材料技术,反应堆技术与工程(含核电厂核岛),核安全、乏燃料后处理、辐射防护、核设施退役、三废处理技术与工程;

能源装备专业组包括煤炭装备技术与制造,电力装备技术与制造,石油天然气装备技术与制造,核能装备技术与制造以及其他能源装备技术与制造。

2.材料请注明专业组,规范的格式为:国家能源奖石油天然气专业组报奖材料、国家能源奖能源装备专业组等。

3.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占获奖项目总数的10%、30%和60%。各奖项的评审分别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奖励办公室、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奖励办公室、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奖励办公室、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科技奖励办公室等具体负责实施。

4.申报人根据附件“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数据采集程序及其附件”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并生成与纸质材料一致的数据文件(光盘),并于2012年2月25日前将书面推荐书6套(2套原件)和数据文件光盘报送科技处综合科。纸质材料用于备查与存档,电子版材料供专家评审。

5.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综合科联系。

联系人:史富斌 联系电话:88382399

电子信箱:kjcsfb@xsyu.edu.cn

附件: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数据采集程序及附件

科技处

201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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