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补充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07 点击数: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鉴于2016年度项目申请有新的要求,现将部分事项做如下补充:

一、申请资格

1. 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2.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信息,在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况,并提供与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二、撰写提纲

严格按照2016年各类型的新版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可在申报系统中查询下载。

三、经费预算

1. 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进行编制。

2.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其中,间接费用按项目统一测算,并明确各承担单位的金额。

合作研究应当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请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资金额、占总资助金额的比例以及是否已签订合作协议,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的格式自定并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4. 形式审查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附件的《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内部使用)》,逐项核实是否符合要求,之后打印一份申请书送科技处进行审查。《形式审查明细表》随最终版的申请书一并提交给科技处。

其他按照第一次通知的要求执行。

联系人:丁昌峰 咨询电话:88382398

附件:

1.面上项目—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2016.doc

2.青年科学基金—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2016.doc

3.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内部使用).doc

科技处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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