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和建立中青年社科拔尖人才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4-01 点击数: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通知要求,拟完善我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并建立中青年社科拔尖人才库,请有关院(部、系)认真组织、积极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扎实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人员或与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相关的实际部门工作者。

2.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一定的学术影响,学风正派,工作认真严谨。

3.关心我省社科发展,愿意积极完成省社科规划办委托的相关工作。

4.评审专家除了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年龄在70周岁之内。

中青年社科拔尖人才除了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之内,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或者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2)入选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优秀人才;

(3)担任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或重大项目子课题负责人;

(4)获得陕西省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

(5)参与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活动,在服务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5.符合条件的专家可同时入选评审专家库和中青年社科拔尖人才库。

二、注意事项

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推荐专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正式入选专家库,并对入库专家实施信誉管理制度,对信誉良好、学风严谨、工作认真的专家,不定期进行表彰,此外还将组织入库专家参与国家和省级社科基金项目通讯初评、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并对其在申请立项、鉴定结项、成果宣传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和推介。

2.请有关院(部、系)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分别按照附件一或附件二的格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并填写附件三(学科分类及代码参照国家社科基金分类标准,包括艺术学、教育学、军事学等26个学科)。

3.请有关院(部、系)于2015年5月7日前统一将专家信息登记表和汇总表及电子版报至科技处科研科。

联系人:杜永峰

电 话:88382127

科技处

2015年4月1日

附件:

1.陕西省社科基金评审专家登记表.doc

2.陕西省中青年社科拔尖人才登记表.doc

3.各学科专家汇总表.xls

4.学科分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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