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1-23 点击数: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我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院士牵头申报,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二、申报要求

1.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依据指南(见附件)。

2.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长,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

三、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申报启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强化创新意识,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申报。

3.《申请评审书》纸质与电子版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教育部不予受理。《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5.形式审查时间: 2015年3月1日

材料要求:请申请人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左侧装订,打印稿1份及电子版送交科技处科研科。

6.最终材料提交时间:2015年3月3日

材料要求:A4纸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

联系人:杜永峰 张莹

联系电话:88382127

科技处

2015年1月23日

附件: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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