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2-10 点击数:

各院(部、系)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通知要求,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的填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展报告填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网址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015年1月8日前在线提交。

2.科技处按照《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逐项审核,通过审核后正式提交,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结题报告填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到财务处清理账目,做好经费决算。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15年2月28日前在线提交结题报告(含附件材料),由科技处统一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请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不含附件材料),并务必于2015年3月2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结题报告原件(一式3份,双面打印并装订)报送科技处科研科。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4.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未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5.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三、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附件的有关资料,按照要求认真准备有关材料。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请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ISIS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请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

联系人:丁昌峰咨询电话:88382398

科技处2014年12月10日

附件:

1. 进展和结题报告在线填报系统功能培训(项目负责人)

2. 进展报告-通用模板

3. 结题报告-通用模板

4. 结题报告-填写说明

5. 网上结题补充说明

6.需填报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的负责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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