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征集陕西省自然生态和农村环保专家库备选专家的函》(陕环函[2014]173号)通知要求,陕西省自然生态和农村环保专家征集工作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专业领域
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及其相关专业,有志于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个人。
二、入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3年、硕士学位5年以上者视同),精通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有相关研究成果或行业业绩,全面掌握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政策、背景、指标体系、考核评估、管理规程,熟悉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行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规范,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
3.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有突出贡献和专长的专家视身体状况可适当放宽)。
4.个人自愿,接受统一管理。
三、相关要求
1.请各相关学院积极组织,按要求认真填报。
2.请填报人于2014年3月20日上午10:00前,将《陕西省自然生态和农村环保专家库专家推荐(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证明、资格培训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至科技处科研科。
联系人:丁昌峰 张莹
咨询电话:88382398
科技处
2014年3月18日
附件:
1.《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征集陕西省自然生态和农村环保专家库备选专家的函》(陕环函[2014]173号)
2.《陕西省自然生态和农村环保专家库专家推荐(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