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7-09 点击数:

各院(部、系)、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定于2013年9月份对已到期的专项计划项目进行集中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程序及材料要求

1.通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结题(网址:http://stmis.xauat.edu.cn/report/),项目负责人登录后(用户名和密码是申报时注册的),按照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并上传“研究报告”,确定无误后提交结题申请。

2.科技处将于2013年9月3日对提交的结题申请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通过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有关材料,按照总结报告、责任书、附件材料(论文专利等)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研究报告单独装订(一式两份),经院(部、系)审查后于9月7日前报送科技处科研科。

3.特别要求:研究成果数量不得少于《项目责任书》约定的数量,论文必须公开出版且须标注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若论文被收录或转摘,请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各院(部、系)要高度重视本年度的项目结题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准备材料,并按时上报结题材料。

2.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总结研究成果,按照要求准备结题材料,并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3. 2010年以前立项未结题的专项计划项目,必须在2013年9月或12月份前结题,不得申请延期。若年底前仍不能结题,将按照程序进行撤项,并追回项目经费。

4.应结题项目的有关信息可到所在院(部、系)查询。

5.未到结题时间但已符合结题要求的专项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题。

联系人:张莹 丁昌峰

咨询电话:88382398

科技处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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