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陕西省教育厅2014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和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9-30 点击数:

2014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和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资助额度

1.申报范围:已通过验收的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每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经费不超过20万元,每个重点研究基地申报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按照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并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以及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申报项目要优先选择与在研项目有衔接的,要在对其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找到突破点,将项目做深、做强、做大,做出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3.新申报的项目必须与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一致,每个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4.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校的在职教师和科技人员,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认真组织,尽快安排落实申报工作。项目须经所在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的学术委员会论证后统一上报。

2.按照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管理的要求,省级重点实验室要坚持对外开放,每年度必须接受至少一名访问学者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访问学者及其科研项目的内容,由各实验室按照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自行确定。并将访问学者的科研情况上报省教育厅。对未开展本项业务活动的重点实验室,将在经费拨款中扣减访问学者经费2万元。

3.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应有不少于1/3的自筹经费,访问学者项目应提供1:1的自筹经费,请各实验室在申请书和申请简表中注明。

四、材料要求

1.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计划申请书》(见附件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申报使用《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均填写《陕西省教育厅2014年度研究基地科研项目计划简表》(见附件3)。

2.请各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务必于2013年10月10日前将申请书和计划简表纸质材料均一式4份及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丁昌峰

咨询电话:88382398

科技处

2013年9月29日

附件:

1.陕西省教育厅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2.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

3.陕西省教育厅2014年研究基地科研项目计划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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