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深刻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综合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与注意事项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年6月4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
2.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课题指南,申报的重点招标课题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13年版),届时等候通知到京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依照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4.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招标课题资助标准为20-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12-15万元,青年基金课题资助标准为10-12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确定申请课题类别,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5.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6.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等)资助的在研课题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材料要求
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请于2013年7月10日前将《课题申请•评审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交到科技处科研科。
联系人:丁昌峰 张莹
咨询电话:88382398
科技处
2013年6月19日
附件:
1.201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
3.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其他类别课题)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6.《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