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陕西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1-29 点击数: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3年设立陕西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并已启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陕西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陕西省社科基金在促进陕西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二、资助对象与申报范围

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

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历史·考古学、文学·艺术、新闻学与传播学、语言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管理学等15个学科。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二)申报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

(三)申报成果应政治方向正确,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四)申报成果须由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相应信誉责任。

(五)同一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申报未获立项的成果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

2.应用性研究成果;

3.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译著;

5.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必须提交论文或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

6.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7.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

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或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的成果;

9.申报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推荐人要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承担相应的信誉责任。凡在申报和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申报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和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

2.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务必于2013年4月25日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科研科。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要求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陕西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简介》活页(一式6份),要求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提供三名同行专家推荐的书稿3套(用A3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4)申报材料电子版:包含申报书、活页、书稿、简介、附件等所有材料,电子版应标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联 系 人:张友鹏 张莹

联系电话:88382398

附件:

1.《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书》

2.陕西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简介》活页

科技处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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