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专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12-19 点击数:

各院(部、系)、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近期将对省教育厅科研计划专项项目进行集中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程序

(1)通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结题(网址:http://stmis.xauat.edu.cn/report/),项目负责人登录后,按照要求填写有关内容(项目组成员不能更改),上传“研究报告”,确定无误后提交结题申请。

(2)科技处将于2013年1月6日统一对提交的结题申请进行审核。通过学校审核后,请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生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可重新排版),并按照总结报告、责任书(复印件)、相关成果附件(论文须标注资助号,项目负责人须有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研究报告单独装订一份,经所在院(部、系)审查并签字盖章后于1月8日报送科技处科研科。

2.注意事项

(1)2009年以前立项未结题的专项项目,必须于本次结题,不得申请延期。若仍不能结题,教育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撤项,并追回项目经费。

(2)2010-2011年立项且已到结题时间的专项项目若未完成研究任务,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结题的书面申请,说明项目进展情况和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明确最终结题时间(最多延期一年),经院(部、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处审查,由学校统一上报省教育厅科技处审批。

(3)应结题专项项目的有关信息可到所在院(部、系)查询。

(4)未到结题时间但已完成研究任务且符合结题条件的专项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题。

联系人:张友鹏 丁昌峰

联系电话:88382398

科技处

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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