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技术服务人员和技术需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10-20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大会精神,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率先构建创新型区域的决定》(陕发〔2011〕7号)第28条“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选派工程技术人员到中小企业挂职,担任首席工程师”的规定,我省将组织开展选派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工作将从我省范围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选择一批技术服务人员,从我省各类中小企业中凝练一批关键技术需求,通过“双向选择、技术对接”的形式,选派一批工程技术人员到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小企业担任首席工程师。

二、基本条件

1.选派首席工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自愿到中小企业兼职或挂职;原则上正高级职称兼职,副高级以下职称挂职;

(2)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以上(含副高级)职称;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研发能力,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中小企业的技术难题;

(4)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2.我省范围内有工程技术人员需求的中小企业,可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状况,申请派驻相关领域的工程技术人员到本企业担任首席工程师,享受技术服务咨询。

三、相关要求

1.选派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工作是充分利用我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和创新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请各有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

2.凡满足首席工程师条件并有选派意愿的科技人员,请填写《陕西省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申请书》,并于2011年10月24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各院系。

联系人:丁昌峰 张友鹏

咨询电话:88382398

科技处

2011年10月20日

附件:

1.陕西省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申请书

2.科技厅—关于征集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技术服务人员和技术需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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