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库建设》文件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专家在创新基金的立项审查、过程管理及项目验收中的咨询作用,陕西省科技厅将对我省创新基金专家库专家进行扩充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技术评价类专家,指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从事技术研究、工程研究、工艺研究的技术专家(包括具有技术背景的从事行业管理的专家和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
2.财务评价类专家,指了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境、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财务运作的投资专家、财务专家、企业家等(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负责对创新基金项目进行财务方面评价等。
3.科技服务评价类专家,指为科技活动提供社会化服务与管理,在政府、各类科技活动主体与市场之间提供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
二、专家选聘原则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2.具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对所从事的技术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了解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产业政策;
3.具有很强的责任心,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并完成创新基金的各项工作;
4.具备计算机上网条件,掌握其操作技能;
5.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
三、材料要求
请各位老师按照《创新基金专家库填写说明及要求》填写专家信息维护离线电子模板(库中原有专家也需填写),并于2011年6月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科研科信箱:kjczyp@xsyu.edu.cn。
咨询电话:88382398
附件:
1.创新基金专家库填写说明及要求
2.专家信息维护离线电子模板
科技处
2011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