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4-11-28 点击数: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按照2025年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121316:00,请各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完成网络申报,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原件pdf版回传系统可在系统内填写完申报书后提交审核,先签字盖章,附件内容后续修改

(二)推荐单位审核。网络申报期间,推荐单位按要求对参评成果进行审核后,向省教育厅推荐。推荐前应在推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成果名称、成果简介、完成单位、完成人、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主要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目录、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处理无异议的成果方可推荐。申报人请将公示信息于2024年12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790456206@qq.com),公示模板见附件,学校统一公示后,公示信息不予修改。

)省教育厅形式审查。网络申报结束后省教育厅将组织网络集中形式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教育厅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成果进行公示。

纸质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形式审查结束后,准备纸质版申报书2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送至科研处综合管理科(办公楼106)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科普类申报书中需提供最新版本的原著2套。申报书不予退还

(四)时间节点:

序号

日期

完成工作内容

1

1128日-12月1日

各院系做好组织申报,查看通知,学习文件和要求

2

12月1日

科研处分配账号到二级学院,申报老师及学院科研秘书加群。(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拟申报项目信息表)

3

125

提交公示信息(电子版发送邮箱790456206@qq.com)

4

125日—129

1、科研处按教育厅要求公示,申报老师完善系统(与公示的信息相关内容不能修改);2、在非本校的完成单位、非本校完成人所在单位同时进行公示。

5

1129日—12月12

系统(申报书、附件)全部填写完成,(应用证明、检案证明等证明材料在此阶段务必完成)


6

1216日之前

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书pdf版回传系统后,科研处点击推荐至省教育厅,完成推荐。申报人对正式版推荐材料、回传PDF版、纸质版一致性负责。

7

1217

学校出公函,系统导出汇总表,未完成申报的项目本次不予推荐。


二、申报有关说明

(一)参评成果涉及各级政府资助项目的,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

(二)参评成果代表性论文专著或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等)总数不超过10项,其中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部)。申报书及附件中不得上传其他论文、专著、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等。

(三)代表性论文专著、主要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目录中有署名,但未列入此次申报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的,须由未列入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主要完成单位出具书面知情同意书并签字(盖章),由推荐高校核查并留底备查。

(四)填写申报书时,请科学准确填写申报书中成果类型”“专业评审组”“可接受等级等影响评审结果的重要内容。可接受等级是指可接受的最低等级,不作为专家打分参考,但将作为认定结果的重要依据,正式提交后不可更改,请谨慎填写。创新驱动类、科普类优秀成果不设可接受等级。

(五)申报书附件是支持、证明主件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成果主件内容相应整理。应用证明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有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加盖财务专用章。纸质版申报书附件总共不超过60页,其中其他附件不超过20页。

(六)申报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申报书通过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申报书由系统生成打印完成应带有水印,电子版申报书与纸质版申报书须一致。纸质版申报书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采用A4规格彩色打印,单双面打印均可。纸质版申报书中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推荐意见、完成单位盖章、完成人亲笔签名、完成人合作关系等)须提供原件,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申报书对应页面。

申报书盖章、签名后的原件正式pdf电子版,需在系统关闭前全文上传至系统。软科学类成果网络申报时须在申报系统附件中上传调查、咨询、研究报告全文,纸质版申报书打印主要内容页。科普类成果网络申报时须在附件中上传全书电子版,纸质版申报书附最新版原著2本(套)。

(七)申报书是评审的重要依据,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参评成果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申报书应当完整、真实、字迹清晰,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认定过程中如发现申报书有不实内容将取消参评资格。

(八)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通过网络申报和公示。涉密项目的认定由省军民融合办公室统一受理,具体要求请与省军民融合办公室联系。

三、申报有关要求

(一)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是科研实力的直接体现,各学院需高度重视成果的遴选与申报。确保遴选过程公正、透明,择优推荐优秀的的科研成果。

(二)在科研成果推荐过程中,各学院需对申报人的资格、思想政治表现及科研诚信进行全面审查,确保申报人符合参评要求。同时,对推荐成果进行初审,核实其真实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确保推荐成果的质量与水平。

(三)各学院需积极响应国家破四唯要求,要摒弃单一的量化评价指标更加注重成果的实际贡献和学术价值确保推荐出的成果能够真正反映科研人员的实际水平和创新能力。


联系人: 李枫

联系电话:029-88382399

电子邮箱:790456206@qq.com

奖励申报工作群:249389929


附件:

1公示信息模板

2合作单位公示结果

3知情同意书模板

4、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52025年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申报书填写说明

6、拟申报项目信息表


科研处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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