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4-12-20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和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办科教函〔2024492号)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1.项目选题

经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9个(附件1)。

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2.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申报时须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

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三、注意事项

1.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申报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

2. 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

3.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4.成果要求:(1)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周期内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3)结项时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方案、行业标准等,并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认可;研究成果转化为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服务、文化艺术资源保护传承、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等实践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对行业实践具有理论创新和参考价值。

5.申报人需填写《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评审活页》(附件3)和《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材料《申报书》和《评审活页》A3双面打印,各一式3份,电子版同时报送。

6.各申报单位请于202512日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至科研处107办公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32965228@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82127

科研处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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