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西安市产业创新中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5-10-27 点击数:

各院(系):

为进一步支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西安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25〕63号),现就开展202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西安市新材料产业创新中心、能源(油气)产业创新中心理事会全体理事单位。

二、支持方向

本次重点支持产业创新中心组织核心技术攻关、新产品首用、企业孵化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高端人才引进项目,具体入库储备要求见附件1。

三、组织方式

(一)请各单位依据本通知,填报《2026年度西安市产业创新中心推荐项目清单》(模版见附件2)。

(二)本次集中入库储备时间为20251027—114,请各单位把握时间进度,完成项目清单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次实行线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通过“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注册登录后线上填报入库储备信息。市科技局业务主管处室对入库储备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纳入储备库,储备库项目通过论证及有关程序确认立项后,纳入项目库。

四、入库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推广“校招共用”“双导师制”引才育才模式,企业、高校互聘的“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非正式在职人员,提交聘书及关系隶属单位出具的相关文件等证明资料,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能在项目申报单位工作的,可在申报单位牵头申报项目。

(二)同一项目不得多头、重复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前资助项目,承担未验收项目的不得重新申报,确保科研人员有充足时间投入研发工作。“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可自动开展项目查重,如有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咨询电话:86786631)。

(三)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加大对科技人才支持力度,申报或承担人才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再申报或承担一项“创新生态优化专项”的前资助项目。

(四)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西安市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要求,自主申报。纳入科技计划失信名单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五)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高校院所与西安市域内企业联合申报,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开展产学研协同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六)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西安市市级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专利声明制度实施方案》(西市监发〔2025〕15号)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专利声明制度,并对声明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学校联系人:吴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82398

科研处

2025年10月27日

  • 附件【附件1.pdf】已下载
  • 附件【附件2.pdf】已下载

地址:陕西省西安电子二路东段18号西安石油大学科研处    邮编:710065    电话:029-88382399    E-mail:kjc@xsyu.edu.cn

版权所有:西安石油大学 科研处(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中心)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