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5-11-2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立足陕西实际,加强研究阐释,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决定开展2025年陕西省社科基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究选题

1.“十五五时期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与实现路径研究

2.陕西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研究

3.陕西推进实体经济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研究

4.培育壮大陕西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研究

5.陕西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研究

6.陕西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研究

7.陕西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实践路径研究

8.人工智能赋能数字陕西建设的机制与策略研究

9.陕西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研究

10.陕西提升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发展水平,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研究

11.提升陕西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水平研究

12.陕西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研究

13.陕西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研究

14.陕西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研究

15.陕西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研究

16.陕西促进区域创新链产业链高效协作研究

17.陕西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研究

18.陕西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研究

19.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繁荣路径研究

20.陕西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研究

21.陕西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研究

22.陕西深入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研究

23.陕西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研究

24.陕西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践路径研究

25.陕西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研究

26.陕西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研究

27.基层治理视域下婚丧嫁娶陋习治理的困境与破解路径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含)或二级调研员(含)以上职务。

2.凡被撤项或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三年内,其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研究题目均为指定题目,项目申报人在不更改研究主题与方向的前提下,可对题目进行细化。课题研究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理论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鼓励学者之间、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

2.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不超过5人,主要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四、项目立项、经费资助及结项

1.省社科工作办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陕西宣传网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正式立项。

2.每项立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

3.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3万字,须在2026530日完成,同时还需提交3000字左右的成果简介。项目阶段性成果形式为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立项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且须标注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4.省社科工作办对项目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省社科工作办将在研究成果中择优编发《陕西宣传工作》。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材料从陕西宣传网(https://www.sxxc.gov.cn)或附件下载。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2025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并经各院(系)审核后统一上报。

2.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申报人所在院系填写《汇总表》,填表中各字符间不得使用空格。《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和《汇总表》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4.申报时需提交《申请书》纸质文本1份、《课题论证活页》纸质文本5份、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以上资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5.集中受理申报时间截止20251210日,受理地点在鄠邑校区开物楼119室。个人申报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8382127

 

科研处

2025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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