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6年度渭南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3-1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中共渭南市委宣传部、渭南市社科联合作设立2026年度渭南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根据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一)重点课题

1.渭南市加快文化赋能旅游产业发展的实践路径研究

2.提升渭南市在全国知名度的实践路径研究

3.渭南盐碱地现状调查及治理路径研究

4.“三年倍增计划”视角下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电商经济和渔业高质量发展实践路径研究

5.乡村振兴背景下渭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二)一般课题

6.华山、史记、汉字等特色文化资源转化路径及品牌打造研究

7.渭南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实现路径研究

8.渭南市传媒集团市场化经营路径研究

9.渭南县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策略研究

10.渭南大荔人遗址、仰韶文化、龙山文化等早期文明研究

11.渭南传统戏曲显著特性与优秀基因研究

12.白居易渭南故里文化渊源考辨与当代传承研究

13.渭南市哲学社会科学现状调查及机制建设路径研究

14.渭南城市农村养老现状探析与前瞻研究

15.“三个年”活动深化拓展背景下渭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提升研究

16.渭南市优化县域营商环境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支持体系研究

17.特色农产品深加工赋能渭南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升级、建设提质与治理增效的耦合机制研究

18.渭南市中小学生科学素养培育“沃土计划”推进机制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类型为合作项目,由省社科联、渭南市委宣传部、渭南市社科联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须通过所在学院(系)等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2.本项目有限项指标,我校限报3项,各学院(系)等单位原则上限报1项,若超过1项请按推荐顺序报送。

3.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职务或博士学位。

4.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5.各申报学院(系)等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

6.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包括

纸质版材料:

1.《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

2.《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五份);

3.加盖申报学院(系)等单位公章、主管领导签字的《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电子版材料:

1.《申报书》(WORD文件格式);

2.《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

3.《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

请申报学院(系)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一并报送至科研处(鄠邑校区开物楼119办公室)。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渭南市委宣传部、渭南市社科联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分重点和一般两个层次,每项资助1-3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重点项目不少于3万字,一般项目不少于2万字,所有研究项目需有5000字以上缩减版报告,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一般项目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含陕西省社科联主管主办刊物)、重点项目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须在核心以上刊物或在省级(含)以上报纸理论版以第一作者刊发,或者主要观点被设区市级(含)以上党委政府、省级部门、高端智库等采纳应用。

(三)省社科联、渭南市委宣传部、渭南市社科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渭南市委宣传部、渭南市社科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6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渭南市委宣传部、渭南市社科联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渭南市委宣传部、渭南市社科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将予以撤销。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四)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26年3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申报学院(系)等单位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332965228@qq.com,文件请注明:学院等单位名称+2026年渭南社科课题+申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82127



校社科联 科研处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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