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荐2023年度孙越崎能源科学技术奖的通知》(孙基会字【2023】第01号)要求,经院(系)推荐、科技处审查、现将我校2023年度孙越崎能源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奖拟推荐人选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人选持有异议的,请将书面异议材料送交科技处,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公正处理异议,请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枫
联系电话:029-88382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