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西安石油大学委员会 西安石油大学 关于评选“十一五”先进科技工作单位 先进科技工作者的通知》(西石大党〔2011〕5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组织申报“十一五”先进科技工作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院(部、系)根据评选要求,组织符合先进科技工作者条件的教职工填写申报表,积极推荐。
二、11月16日上午12时前,以院(部、系)为单位将先进科技工作者的申报表及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综合科。
科技处
2011年11月15日
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十一五”先进科技工作者申报表(一)
2.西安石油大学“十一五”先进科技工作者申报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