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征集2015年度陕西省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陕科计发〔2014〕197号)的通知要求,2015年度陕西省协同创新计划项目已开始申报,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激发高等院校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发挥高等院校人才资源优势,推动产学研用多方面要素的有机结合,促进科技进步和成果应用。
二、支持对象
长期与在陕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开展科研活动的在陕高等院校科研人员。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人与在陕注册独立法人企业签订有横向合作研发项目,合同经费应在20万元以上,且经费已全部到账或部分到账;
3.技术合作研发合同或协议为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签订;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四、支持额度
原则上每个项目支持额度2万元。
五、有关要求
1.凡已获得过此类计划支持的科研人员,不再予以支持;
2.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省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并附项目概要;
(2)与企业签订的技术合作开发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合作研发经费到帐的证明材料;
(4)合作研发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提供能说明项目技术状况的有关材料,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评价报告等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
3.书面材料一式7份,按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3日,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人:丁昌峰 咨询电话:88382398
附件:陕西省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