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系)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近期上报2014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合同书(责任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首先到所在院(部、系)查询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编号、名称、预期研究成果、起止时间和经费等,然后按照项目类别填报相应格式的合同书或责任书,尤其注意不要擅自更改项目的基本信息和有关内容。
2.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省教育厅批准下达的经费数进行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费统一按照资助经费的5%计算,服务地方专项、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科研计划项目的验收费统一按照资助经费的10%计算。
3.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2014年备案立项的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省教育厅不再签订责任书,由学校自行签订。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责任书》,经依托院(部、系)审核并签章后报送科技处。
4.省级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项目需填写《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项目责任书》,经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依托学院公章后报送科技处。
二、注意事项
请项目负责人将审核通过后的项目合同书(责任书)一式4份(具体格式见附件,要求A4双面打印)务必于2014年11月3日前报送科技处科研科,并将合同书(责任书)电子版发送至yfdu@xsyu.edu.cn。同时请各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登记表》一份。
咨询电话:88382127
联 系 人:杜永峰 张莹
科技处
2014年10月28日
附件:
1. 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
2. 陕西省教育厅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合同书
3. 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
4. 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项目责任书
5. 陕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合同书
6. 西安石油大学科技项目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