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系)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近期上报2013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合同书(责任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见附件1);
2.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填写《陕西省教育厅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合同书》(见附件2)
3.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填写《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见附件3);
4.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计划项目填写《陕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合同书》(见附件4)。
二、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首先到所在院(部、系)查询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编号、名称、预期研究成果、起止时间和合同经费等,然后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合同书或责任书,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的基本内容。
2.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省教育厅批准下达的经费数进行预算,管理费按照资助经费的5%计算,服务地方专项、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科研计划项目的验收费按照资助经费的10%计算。
3.请项目负责人将项目合同书(责任书)一式4份(要求A4双面打印)务必于2013年10月30日前报送科技处科研科,同时将合同书(责任书)电子版发送至kjcdcf@xsyu.edu.cn。项目经费也已下达,请项目负责人填好《项目登记表》(一份,格式见附件5)后来领取项目经费卡。
咨询电话:88382398
联 系 人:丁昌峰 张莹
科技处
2013年10月23日
附件:
1.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
2.陕西省教育厅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合同书
3.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
4.陕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合同书
5.西安石油大学科技项目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