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和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计划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资助额度
1.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申请经费不超过30万元;
2.陕西省重点实验室:申请经费不超过25万元;
3.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应是按照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并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以及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的项目。
2.申报项目时要优先选择与在研项目有衔接的,对其进行分析总结后,找到项目的突破点,能将该项目做深、做强、做大,产出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3.新申报的项目必须与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一致,每个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4、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是我校在职教师。
三、工作要求
1.请符合申报范围的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认真组织,尽快安排落实申报工作。项目须经所在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的学术委员会论证后统一上报。
2.按照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管理的要求,重点实验室要坚持对外开放,每年度必须接受至少一名访问学者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访问学者及其科研项目的内容,由各实验室按照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自行确定,将访问学者的科研情况上报省教育厅。访问学者专项经费至少2万元/项,经费从本年度申请经费中列支。对未开展本项业务活动的重点实验室,将在经费拨款中扣减访问学者经费2万元。
3.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应有不少于1/3的自筹经费,请各实验室在申请简表和申请书中注明。
四、材料要求
1.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的申报采用《陕西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计划申请书》(见附件1),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的申报采用《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见附件2),并填写《陕西省教育厅2012年度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申请简表》(见附件3)。
2.请各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务必在2012年3月9日前将申请简表(1份)和申请书(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友鹏 丁昌峰
咨询电话:88382398
附件:
1.陕西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计划申请书
2.陕西省教育厅专项计划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
3.陕西省教育厅2012年度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申请简表
科技处
201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