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的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省境内从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产品或工艺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科技活动,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均可申报青年科技新星。
二、申报条件
1.当年不超过35周岁(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获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2.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3.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973”、“863”、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技计划重大项目,或主持国家级科技计划一般项目、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创新计划等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项目;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七名),获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3)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 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或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8篇;
(4)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形成的科研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5)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效突出,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者应认真阅读《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管理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按照要求填写《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附件2)。
2.请各院(部、系)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于2011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三份送科技处科研科,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上报。
联 系 人:张友鹏 孙琳
联系电话:88382398
科技处
2011年12月5日
附件:
1.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管理办法
2.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