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近期上报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合同书(责任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见附件1),要求正反两面打印;
2.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填写《陕西省教育厅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见附件2);
3.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计划项目暂不填写,如需填写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首先到所在院(部、系)查询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编号、名称、预期研究成果、起止时间和合同经费等,然后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合同书或责任书,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的基本内容。
2.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省教育厅批准下达的经费数进行预算,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的的管理费按照5%预算;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的鉴定验收费不超过10%。
3.请项目负责人将项目合同书(责任书)一式4份及《项目登记表》一份(见附件3)于2011年12月20日之前报送科技处科研科,同时将合同书(责任书)电子版发送至sunlin@xsyu.edu.cn。
咨询电话:88382398
联系人:孙琳 张友鹏
科技处
2011年12月12日
附件:
1.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
2.陕西省教育厅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
3.西安石油大学科技项目登记表